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一)图纸会审的目的 施工图纸是施工的依据,图纸学习、会审的目的是熟悉和掌握图纸内容和要求;解决各专业、各工艺之间的矛盾与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的错误和遗漏;提出需要或可能的设计变更和洽商意见。 (二)图纸会审的步骤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意见。分学习、初审、会审三个阶段。 1、学习 (1)学习的图纸必须是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图纸。 (2)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图纸由技术资料员接收保管,项目技术负责人签批后发给科室负责人、专业工长。 (3)通过学习要求达到:弄清项目的规模、工序流程、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工序、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质量标准、设计要求、平面坐标及高程,总之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对施工的要求。 2、初审 分专业、工种核对施工图纸和详图。核查有无错误、遗漏、衔接不上等问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审 (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科室人员、专业工长在对施工图分别审查的基础上。集中一起对图纸中的矛盾、差错核对并汇总,同时协商施工配合方面的适宜。 (2)参加由业主(或监理公司)主持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交底和三方的图纸会审会议。 (3)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学习设计交底和三方图纸会审内容。原件由技术资料室立卷归档。 (三)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设计人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2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的目的 在施工之前,对参与的管理人员、班组工人交代操作要求、质量目标,避免发生技术和操作上的错误。 (二)交底的依据 合同条款、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图纸、施工方案与技术组织措施。 (三)交底的部位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工程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构造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部位。 (四)交底形式 1、会议交底:有书面交底材料,召开会议进行交底; 2、书面交底:有书面交底材料,交予施工班组经常学习; 3、样板交底:样板引路,示范交底; 4、岗位交底:现场操作示范交底。 技术交底必须贯彻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 (五)交底的内容 1、施工操作。 2、设计要求。 3、质量标准。 4、工序配合。 5、新工艺提出的要求。书面资料应由签发人和审核人签字,使用后存入技术资料档案。 6、安全文明施工。(安全专项技术交底单独存档) (六)交底的分级与分工 1、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交底由项目总工主持。 2、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由施工计划科负责主持。 3、单元、工序施工交底由施工员、专业工长负责。 3样板引路制度 本制度旨在让项目掌握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准,预先让施工班组施工的工序产品(样板),经过验收达到项目规定的标准,并能按照此标准或高于此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在进行单元或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班组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某区段或项目指定的工程部位进行施工,施工完成的工序产品由项目技术部门验收。 1、达到项目规定的标准要求者,项目认可该班组具有施工能力,并在以后施工中,班组按此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2、未达到标准要求者,项目要求其增加技术水准,可再次在指定区域段进行施工,若达到标准要求者可进行施工,未达到者,项目有权解除合同。 4工程质量否决制度 本制度坚持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宗旨,加强对质量的管理控制。 1、工程产品的质量必须从组成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加以控制,当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的质量因其他因素无法保证时,项目应制定措施对于干扰因素进行分析并排除,保证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的合格,否则项目应对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重新选定,保证产品的合格。 2、当工程产品质量与项目制定的各种目标(如进度、利润)发生矛盾时,项目应以工程产品的质量为优先考虑前提,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创利润,不重工序抢工期”的无视质量的行为。 5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的好坏是企业管理水平与文明施工的体现,为此对成品保护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组织、杜绝麻木施工 ①充分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相干扰为前提条件。 ②防止盲目,不合理赶工期。 ③制定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 2.落实责任、强化交接 ①制定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经济奖罚与责任相连。 ②对工程上出现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项目),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各工序间的成品保护责任,强化所有施工人员的责任心。 ③工程进入装饰后期,设专人分层、分片看管,以防成品损坏。 ④强化文明施工,落实成品保护措施 3.模板工程成品保护 ①模板工程在加工制作、现场拼装过程中,应注意模板板面的保护,不得损伤模板。 ②模板起吊过程中,要稳起稳落,注意不要碰撞。拆模时,不得死撬硬砸,模板拆下应及时清理干净,进行整理,涂刷脱模剂。 ③模板堆放要垫方木,严禁在水中浸泡。 4.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1)钢筋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整齐。 (2)绑扎墙柱筋时,搭设临时架子,不准蹬踩钢筋。 (3)楼板钢筋绑扎完毕后,设人行马道,下放马凳,上绑木板,以防将上部钢筋压扁。 (4)水电预留预埋过程中,套丝机下设塑料布,以防油渍污染钢筋。 5.砼工程成品保护 (1)振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2)振捣砼时,模板钢筋要设专人看护。 (3)筏板基础砼浇筑完毕,砼采用棉毡覆盖,浇水养护,防止收缩开裂。 (4)板砼未凝固前,不能上人,尤其是水电预埋人员,不准在砼未硬化前在楼板上撬拔预埋管。 (5)塔吊吊运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碰撞墙体、柱等。 6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项目部质检科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随时检查,并对已完单元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凡用于建筑物施工的材料都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3、工序开始之前必须进行预检,预检不合格的项目要认真处理,处理后必须进行复检,并以文字写明复检结果后归档,未经预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在被隐蔽之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检查要及时,内容要齐全,所检查的项目不得漏缺,检查后立即做好记录,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凡是有几个专业配合的隐蔽工程,如大型设备基础浇灌,在隐蔽前土建单位必须通知专业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合格后进行会签; 5、建筑物的上下水,电气和设备安装好后,要进行试运转,确保各项性能达到要求; 6、对于被检查出工序质量不合格、存在质量隐患的部位,施工班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不按时整改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班组,质检科根据质量事故处罚条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针对施工过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管理的系列活动。 (一)施工班组的“三检”活动----自检、互检、交接检。 1、施工班组开展“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活动; 2、施工班组成员要进行自检、互检、保证本班组施工质量。 3、下道工序班组成员应与上道工序施工班组成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以保证上下工序产品的合格交接。 (二)过程“三检” 1、施工班组成员“初检”即对完成的工序产品进行自检,互检,保证本道工序产品质量。 2、施工员或工区长“复检”,针对施工班组初验合格后的工序产品进行全数检查,以保证工序产品的合格率,报质检员验收。 3、质量检查员“终检”,即对经过“二检”后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以核定该道工序产品的优良率,并报监理人员验收。 4、过程“三检”以验收表形式体现工序产品质量的优良率,区别于“质量评定表”,该表作为每月施工班组结帐的依据。 8测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依据 根据业主提供的平面控制网点及水准网点、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按照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对建筑物总体轮廓进行控制,将建筑物的平面尺寸、标高测设到实地上来,对施工期构筑物的变形等进行观测,随时向监理人员提供施工期构筑物情况,为整个构筑物施工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 (二)建立组织保证体系 为了搞好施工的测量工作,项目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仪器的操作和数据整理,数据记录、整理和复测工作。同时重要控制线要经质检科复测后,才能以书面形式给施工员和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三)仪器的配置与保养 仪器精度决定测量成果的精度,为此项目部根据需要配置了相关的观测仪器,对配置的相关仪器进行登记入帐,在施工前,所涉及的测量仪器须经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填写测量设备管理卡方可使用。在使用仪器过程中,保证其在规定条件下工作,具备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使其量程、偏移、精度符合要求。有关仪器的标识、检定日期、校核状态以及返还、搬运、贮存、调整、修理、校准、安装和使用的程序都纳入书面文件,目的是保证仪器精度能满足测量的精度要求。 (四)测量工作管理 1、施工前准备工作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前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所有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图纸会审,测量人员应针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认真学习,编制出详细的测量方案,测量人员要弄清楚图纸上的每一个细部尺寸和测量方法。 2、测量放样过程控制 (1)施工测量放样过程中,按“内业预测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检测”的程序控制,实行“测量员放样、复测→施工员复核→质检员复核→技术负责人抽查”层层把关,层层控制。测量员放样时,用专用的记录本记录放样数据,放样数据必须经过两名测量员计算复核正确后才能作为放样依据。测量人员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熟练地操作仪器,以使在测量放样过程中不会因为操作规程错误或仪器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出错,特别是高层建筑物纵横轴线控制点测设,要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进行测设,但每种方式测设的结果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的情况,要立即分析原因,使之统一、正确,否则就要重新测设。 (2)测量成果交底 技术交底是测量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技术交底有两个层面:一种是项目总工程师针对工程情况、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设计图纸等对测量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一种是测量人员针对放样的控制点、施工控制网点、各种建筑物的基线等测量成果给施工员、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测量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有效落实,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做到责任到人,有效管理,确保测量成果绝对正确,特别对重要的控制网点在书面交底的同时,还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以防止引用基线出现错误。 (3)测量资料收集、保管 测量人员对测量资料(业主提供的控制点数值、施工控制网点数值、仪器的保养记录、设备管理卡、放样记录、技术交底、断面测量资料、原型观测资料等)采用专人管理和整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严格按贯标要求,对测量资料进行分类,装进不同的档案盒,每个档案盒贴上标签,并编成一个总目录和分目录,以便查询资料时能立即查找。 9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都要按照事故上报到有关单位和领导,一般质量事故报到公司(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较大的事故要上报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总工办; 2、任何质量事故都不允许私自处理,要以文字形式写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和责任人,经过有关人员研究决定后确定处理办法; 3、质量事故的处理要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照质量奖惩制度处罚责任人。 10通病的防治和质量教育制度 1、项目部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特点和股份公司年度质量通病防治大纲,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在工程竣工后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有效性进行评审;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严禁违章、无序和盲目抢进度的行为; 3、项目部要开展群众质量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 11材 料 进 场 制 度 1、严格按贯标要求,整理和健全各项材料使用情况的记录。 2、由项目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的验收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的收集工作,并及时通知检查人员进行进场复试。 3、项目质检员接到材料员的通知后应及时对原材料进行复试。 4、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由项目材料员负责现场材料的标识工作。 12技术复核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2)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4)砖砌体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铺贴,材料的质量等。 (6)钢筋砼柱、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1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质检科组织验收,重要的工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质检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自存三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5)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6)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7)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14质量奖罚制度 总 则 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城建分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及蚌埠(皖北)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质量奖罚制度(一),今后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加和调整相关条款,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质检科。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项目正式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划分、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方案,并要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交底,并且要有书面依据。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编制、交底。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施工员处以批评、教育、每项处以200元的罚款。 工程项目是由各种主要建筑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构成的实体,这些材料、构配件本身的质量及其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器材科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组织验收,对违反公司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处以批评、教育、直至处以不少于200元的罚款。 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好质量管理最基本的 “三检”制度,对不能执行“三检”制的责任施工员、质检员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责任施工员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少于500元的罚款,第三次给予责任施工员待岗处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 凡分部、分项工程要被下道工序所隐蔽,为了防止留下质量隐患和证明其质量等级,必须在被隐蔽之前,对此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要及时,内容要齐全,所有的检查项目不得漏缺,检查完毕立即做好记录,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凡是影响联合验收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责任施工员批评、教育、不少于500元的罚款、待岗等处分。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班组如没有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施工现场的成品及半成品,项目部要制定好成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对不能认真执行公司的成品保护制度,且造成一定损失的将给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施工员批评、教育、不少于200元的罚款。 测量员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放线的准确,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对于因为个人主观原因放线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不少于200元的罚款、直至换岗。 项目的资料员要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完整,并要对工程资料的保管负责,对于不能及时完成工程资料或在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所保管的工程资料丢失的,将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不少于200元的罚款、直至换岗。 对于发现图纸有误者,并及时报项目部总工室避免施工错误的,每发现一处给予100~300元的奖励。对于积极提出设计变更,且设计变更内容在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的前提还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将给予设计变更的提出人员、办理人员不少于1000元奖励。 项目部每月评出二名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质量责任,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按制度验收的管理人员,作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之星”。每月评出的“质量管理之星”将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奖励。能够连续三个月都评上“质量管理之星”的再另外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奖励。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科认可,并顺利一次性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500~2000元/次的奖励。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次的奖励。 工程开工后,劳务班组(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班组(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劳务班组(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2000~3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连续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班组(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班组(分包单位)1000~3000元/次的罚款。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班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劳务班组(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2000元/次的罚款。整改后,若在下次施工中重复出现的,给予双倍罚款。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班组(分包单位)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班组(分包单位)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涂膜防水施工时,阳台、入户花园、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达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如在基层不符合以上要求擅自进行防水施工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钢筋进场时,器材科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退场,质检科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如劳务班组(分包单位)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筋,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钢筋安装时,梁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预留洞口加筋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抗震构造柱或走廊、阳台、楼梯栏杆及屋面女儿墙的钢筋砼小柱的纵筋(统称为插筋),准确预埋,保证其伸人各种梁中(基础梁、主梁、次梁、挑梁、圈梁)内的锚固长度。否则发现一处给予100元的处罚。 钢筋工程完成后,必须对作业面的焊渣、垃圾、烟头进行清除,并交接给下道工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发现一处罚200元。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对于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好的,做到墙、梁、柱模板拆除后砼表面不需抹灰的,奖励10元/平方米。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模板应平整,翘曲、烂边的模板应进行修边处理再使用,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根的罚款。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科,若质检科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模板拆安装前未涂刷脱模剂及涂刷模板脱模剂时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发现一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 项目部要求设置清扫口的,未按要求设置的,发现一处给予100元处罚。 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15mm以上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模板阴阳角拼缝处必须采用企口缝配模,发现一处未按企口缝拼装模板罚50元,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施工计划科、质检科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模板工程完成后,必须对作业面的锯沫、木块、垃圾、烟头进行清除,并交接给下道工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发现一处罚200元。 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按照项目部要求砼楼面的平整度做到不需要做找平层的,奖励10元/平方米。 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浇筑仓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排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出现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地下室底板、顶板砼面采用原浆压光3道,楼层砼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0元/处的罚款。 浇筑砼前应检查仓面是否有焊渣、锯沫、木块、烟头等垃圾并清除,浇筑前必须对模板冲仓,否则给予500元/层或500元/施工段的罚款。 浇筑砼10~12小时内用薄膜(棉毡)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砼养护时间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14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1000元/层的罚款。 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砼浇筑完成后,剩余的砼料必须按照现场施工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对漏到下层楼面、模板上、脚手架、安全网上的砼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给予200元/处罚款。 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砌筑砂浆不得直接倾倒在楼面上,必须倒在专用容器内,否则100元/处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8m(雨天1.2 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结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罚款条例按第五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施工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的偏差值大于10mm以上的,给予30元/米的罚款;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给予30元/米的罚款。 3、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设计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三到四皮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 砌体工程完成后,必须对作业面的碎砖、灰渣等垃圾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给予200元/处罚款。 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30元/平方米的罚款。 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的给予10/米的罚款;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罚款。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5元/个的罚款;将杆洞凿成深度约20mm的喇叭状,达不到要求的返工重凿,并给予10元/个的罚款。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1.1.1材料计划 材料计划是供应和满足现场需要的重要依据,编制材料计划由材料部组织,技术、生产、预算、材料部门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预算及库存情况每月18日前共同编制下月计划,(每月10前可报本月一次补充计划,)编制材料计划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不影响工程的需要,尽量采用订尺材料,减少积压和不足,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委托加工计划是施工中材料供应的重要环节,因加工时间长和配套供应等特点,要提前做好安排,必须提供规范的图样,加工要求及样品和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按公司要求在使用前60天报加工委托计划,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1.1.2采购与供应 执行《采购工作程序》有关条款,根据“三标”和“项目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分承包的评定工作,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比垫资能力。能够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的尽量采取合同方式明确供需双方责任、义务、权利,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采购供应要做到比“质量”,是否优质、合格产品,严禁劣制品进入现场,比“价格”是否物有所值,货比三家,比“服务”服务是否周到,供应是否及时,在时间上不打折扣,因计划不周等原因缺少的部分材料能够及时给予补充,多余部分材料能够及时回收退场,比“资金”资金是否充裕,是否货到延期付款,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是否 留有余地,缓解项目部资金紧张的压力,避免或减少合同的纠纷。 所需进场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厂家(商家)必须随机提供产品相关的各种有效的资质、资料、材质证明文件等,否则项目部不予转帐和付款。 需要自行采购供应的大宗常用批量材料,成立招标小组,现场进行招标,不得少于厂家(商家)3—5家,确定合格分承包方。 为了节约材料,技术部门在计划编制前提供钢材的翻样及抽筋量报送材料股,材料股千方百计供应定尺钢材,减少损耗量和下脚料,控制不必要的损失。 1.1.3现场各类材料管理 对所进入现场材料,按照项目部与外埠队签订的经济合同,主材使用量包干的单项协议核定总量,同时收料、同时发放的原则进行,外埠队必须设专职材料员负责领用材料,由项目部和外埠队材料人员共同收料,双方确认后交付使用。 发放配给的各种材料由使用方负责保管,挂使用单位的标识牌,不得串用混用,因施工需要相互调拨的要办理调拨手续。 所进入现场使用材料实行总量控制,做到先算后干,用料有依据,超额有分析,超额有审批。 1.1.4钢材的管理: 钢筋实行总量配给总量考核,损耗量控制在2%以内,因工程变更等原因超额部分需要增加供应量,由预算部门做出超额分析经经理批示后方可供应材料,否则不予发料,造成停工待料由当事方负责。 收料程序:由项目值班材料员、外埠队收料员共同清点钢筋数量,线材用电子秤过秤,螺纹、钢用粉笔标志点根,当场核算吨位、数量满足后由材料员与外埠队同时签字。 废钢筋和下脚料处理程序: (1)打报告向公司物资部门请示,待同意后项目部方可处理。 (2)处理时项目内部先对收购方进行调查,择优选择最高收购方。 (3)先收取收购方押金,由材料、生产、预算三部门共同参与,当众过秤,处理款上交项目财务,由项目财务上报公司。 对钢筋处理违反规定的,没收此处理款,按处理总额100%罚款。钢筋运输所用人员和车辆,以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中明确条款确定的执行,材料股配合工作。 1.1.5木材、胶合板和直螺纹、套管的管理 对胶合板、木材、直螺纹实行(样品封存制)进场材料与样品不符退货。实行包干供应,由生产、技术、预算、材料部门核定后,按核定标准发料,胶合板使用前做出图样,进行合理套裁。方木、板材杜绝长料短用、改变型号和长度。确实需要截裁经领导批示后,按批示执行。尽可能利用剩余的旧方木来满足施工需要。 分项工程单项工程完工后,所用的材料必须以施工平面布置图,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码放整齐。 电工用料,由电工每月18日前编制需用计划,由项目部领导审批后报送材料股,进入现场的电器材料,由电工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配齐后损坏的要以旧换新。 所有现场施工垃圾,必须分拣,把有价值和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分拣出来,确定无价值后进入垃圾站清运出现场。 所使用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按原值100%扣款,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按原值50%扣款。 社会和私人需用材料,使用者应写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使用数量、规格及用途,报经营副经理、物资副经理、经理审批后,材料主管根据库存储备情况进行发料,任何人不能随意拿用材料,违者按材料原值200%进行罚款。 损耗材料有残废品、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品)以残废品换取新品(云石片,钻头等)并做好使用记录。 1.1.6周转材料管理: 所进周转材料依据项目与外埠队伍签订的经济合同与专项使用协议进行管理,按技术部门方案、脚手架及碗扣件组装方案组织进料。 周转材料的使用实行包干制,施工队损坏按原值赔偿。现场用周转材料、搭建临时设施,本着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避免你搭我拆、丢失损坏、相互扯皮的现象。 所进场的周转材料不准挪为它用。严禁割、锯、焊、打眼等。不准改变其形状,确实需要割、锯、焊、打眼等,改变其形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理审批后,按审批内容执行。 配给的周转材料配件,钢管卡子允许损耗3%以内,乙 型卡子、三型扣件允许损耗8%以内(其他配件另定)丢失和损坏按原值赔偿。 1.1.7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 材料的验收:严格把好材料验收关,有条件的用地磅检斤,没有条件检尺,把检尺尺寸写在小票上,收料时需有两个材料人员签字,以法定计量单位为依据,做到准确无误。按照材料的规格、性能要求分类别安排在安全适用的库房和存放场所。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标、部标,无国标、部标的按企业标准进行验收。须复试的材料由保管员开具《进场材料复试通知单》交试验员取样试验。试验员把复试结果及时反馈给材料股,材料股做好记录。 材料的保管:执行《产品搬运和贮存工作程序》有关条款,有防雨、防潮、放火、防冻、防爆、防晒、防盗、防锈蚀等措施。 对入库及进入现场的材料要进行标识,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并对库存材料每月最少一次盘点,保证常用料不断,满足生产需要。 材料的发放:保管员按发料单发料,不得少发和多发,有总量控制的材料开发料单时不得超出控制量,超出控制量见《材料超额审批表》方可发料。 材料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特别是有保存期的材料应注意出厂时间和存储时间。 须复试的材料未经复试合格不得紧急放行。 1.1.8材料结算、帐务管理与材料核销 基础、结构、装修分三阶段进行结算,基础、结构、装修分别做为单独结算单位,阶段完工后,所有材料进行盘点,做出节超分析,所剩余材料做假退料处理,重新安排配给材料。 认真学习ISO9000、ISO14000、OHSMS18000族标准(简称标准)按其要素,贯彻其“标准”,执行其“标准”,满足其“标准”,按“标准”要求,收集资料,积累资料,完善资料,完成好各项材料内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对材料的严格管理,必须采取严格的手段和措施控制材料的超额。由项目部单独管理,改变为项目部和外埠施工队共同参与管理,人人知道节约材料,超额受罚,对进入现场所需要的批量材料,通过预算、技术部门核定的材料所使用的数量,以“供应本”或“发小票”的方式领用材料,严格控制材料的发放量,降低材料的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材料结算由项目材料设备持材料需用审批表(翻样表)、经济合同、收料凭证、对帐单、退料手续及对方单位结算人员到造价合约部办理结算。主要材料与供货单位进行一次对帐,租赁费用每月办理一次结算。 分包单位间材料借用:严禁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相互借用材料。 其它条款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1.1.9材料设备人员管理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因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积压的按积压额10%处罚。 以权谋私、捞取好处,按发生额的2倍处罚,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材料验收中玩忽职守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按损失额50%处罚。 拿材料送人情,拉关系,按原值加倍处罚,严重者并追究责任。 未按公司规定时间上报计划和各种报表者,拖一天罚20元。 计划或报表不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罚20元。 主要材料没有填写使用记录的罚20元。 计划内材料没落实(因材料员责任)一次罚20元。 价格把关不严,超市场价转帐,按超出部分100%处罚。 材质证明或合格证未随料所取证件,缺一项罚款10元。 没有合理使用材料,造成台班费浪费的,每次罚20元。 多签台班按多签金额加收50%处罚,并追究责任。 建立台帐不符合公司要求,数量、金额不真实,一次罚20元。 不按规定开验收单或发料单,发现一次罚款10元。 材料保管不严,造成丢失按原值赔偿。 监守自盗,按原值加倍罚款,并调离岗位,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外借或对外租赁的周转材料,小型机具,按原值的50%处罚。 现场材料堆放、码放、标识不符合规定,一次罚10元。 库房内材料未按要求存放和标识的,每次罚10元。 对油漆化工易燃易爆品不按规定存放罚20元。 未复试的材料,未及时通知试验员,造成后果较严重者罚20元。 不坚守岗位出工不出力,不听从指挥和安排的,每次罚30元。 对说话有损项目部或材料部形象的,影响团结的,给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罚30元。 在单位喝酒、打牌,每次罚20元。(特殊情况例外) 超权行事违反业务手续,一次罚20元。 对民工队使用和保管的周转材料丢失损坏的,不及时办理索赔手续的,按发生额的50%处罚。 周转材料月度费用不准确的,一次罚10元。 机械因管理维修不当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处罚。 机械管理资料不齐全,一项罚10元。 未经对供货方评定而进货的罚20元 未按(1800标准)、(1400标准)、对供货方施加影响的罚20元。 未尽事宜另做处理,望项目领导给予监督。 1.1.10施工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处罚规定 加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控制和管理,提高利用率,对施工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材料,并造成浪费和损失的施工队或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处罚。 1、现场使用砼砂浆未用容器或铺垫,每起罚20元。 2、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泥硬结失效,每袋罚20元。 3、半截砖不上墙利用或废弃砂浆,每起罚20元。 4、废弃或浪费砼,每立方米罚300元。 5、大堆料和水泥不超底使用,每次罚20元。 6、水泥袋不拆线开膛破肚的,每袋罚10元。 7、活完料净,脚下清,落地灰不随用随清使用,每起罚20元。 8、未按操作规程,造成返工的,按材料原值原量200%处罚。 9、对钢材、木材任意切锯,长料短用,优材劣用,每锯一根罚20元。 10、任意切锯架子管,碗口架等周转材料,按原值100%处罚,并加扣当月的租赁费. 11、用模板铺路,搭桥当井盖,每块罚10元,造成损坏,按原值100%处罚,并加扣当月租赁费. 12、周转材料挪做它用,每次罚10元。 13、周转材料不随拆随清,未按要求码放,一次罚40元。 14、拆卸架子时,从高空往下扔周转料具,每起罚50元,造成损坏按原值赔偿。 15、对钢管卡子等配件不及时回收入库,每个罚5元。 16、安全网拆除用刀割,每片罚50元。 17、交民工队保管使用的机具,未按规定维修保养的,每起罚20元。 18、因保管不善造成机具损坏的,按机具原值处罚。 19、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 未尽事宜另作处理,由材料和生产部门监督并处罚。 1.2材料验收制度 一、材料验收入库的必要条件: 1、经项目经理批准的采购计划单。 2、符合计划要求的质量、数量、单价。 3、有效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材料,并经技术人员确认。 4、大宗主材抽检复试合格证明。 5、两人以上参与清点收料并签字。 材料的规格尺寸、质量情况验收,必须有熟悉材料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共同验收。 二、项目设备器材进场验收: 项目材料验收是指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特性进行如:测量、检查、试验、数量等并将结果和规定要求相(样品)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项目材料进行验收必须做到如下: 1、通过严格验收关,把不合格的材料拒之门外,确保入库的材料均是合格品。 2、通过材料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减少经济损失。 3、通过材料验收和自检,摸清材料状况,有针对地采取维护措施,有利材料保管。 4、通过材料验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不能进行加工和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验收结果的处理: 1、验收质量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有效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材料),及时经行材料标示、凳入进料台帐,发料使用; 2、验收质量不合格,不能接受时,可以拒绝收料,并及时通知上级或供货单位退货。 3、已进场(入库)的材料,发现质量问题或技术资料不全时,收料员应及时填写“材料质量验收报告单”报上级领导,以便及时处理,暂不发料,不能使用,原封妥善保管。 四、设备器材验收管理 1、保管员收料必须认真检查外观质量,核对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提出文字报告。收集质保书、合格证、进货清单,建立台帐、登记编号。转移质保书、合格证,应严格手续。 2、钢材、机砖、石料等按月摊销的物资,必须严格执行两人验收。收料单必须记录完整,大小写相符,两人收料签字。严格检尺、过磅、量方,并记录磅单资料备查。 3、收料单必须当日开出,不得过夜。如供料人将结算原始凭证丢失,收料员不得私自出据证明单,只有待工程项目结束后经核查确属单据丢失未结算,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补办手续。否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验收程序: 材料设备验收流程 1.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项目所需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机电设备部审定后,通过租赁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四种方式: (一)从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二)从社会上设备租赁市场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分包工程的施工队伍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 (四)企业新购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 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 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和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 项目不得将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二章 租赁原则 第九条 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选择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施工项目不得购置机械设备或租赁,所需机械设备一律实行上报总公司机电设备部,有机电设备部审核后再做决定。 第十条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本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公司内部及社会上租用。 第十一条 外部租用的设备应实行招租,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招租时应由设备器材科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 租赁计划 第十三条 在开工前一个月,项目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器材科申报机械设备需用总体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由公司机电设备部审定后再有设备器材科组织落实机械设备来源。 第十四条 项目根据施工生产中的实际情况,依据总体计划编报季度、月度计划(含临时需用的设备、机具、配件等),编报的阶段性计划必须于季度末20日、月末20日前报设备器材科,若有较大的调整应提前一个月报设备器材科。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 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编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单价、费用结算、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 内部提供的机械设备由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租用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若任何一方违反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若项目需继续使用时,应提前通知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续签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应协商终止合同。 第五章 租赁设备进退场 第十九条 租赁合同签订后,设备器材科应根据项目申请的设备进场计划,协助组织实施,监督租赁方按期将机械设备运至现场。 第二十条 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安拆费和辅助设施费等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签订。 第二十一条 租赁的设备进退场,项目应保证道路畅通和作业现场安全。 第二十二条 租赁的设备在进退场时,租用双方共同交接清点并办理交接验收签字手续,设备器材科监督执行。 第六章 台班费的结算 第二十三条 项目租赁机械设备台班费依照《公司内部机械租赁台班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项目中长时间租赁的机械设备一般每月按30天计算,不计算停置费;不足30天,按天结算。 第二十五条 临时租用的机械设备可按实际台班计。 第二十六条 项目租用的机械设备和机具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章 租赁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项目: (一)项目设备理员(兼职),负责本项目租用的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租、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时填报报表。 (二)项目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班组工作规章制度,设备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项目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分公司领导及分公司设备器材科,不得隐瞒不报。 (五)项目机械员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台帐;设备需用计划;机械运转记录;机械设备周检记录;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机械设备维修记录;机械设备保养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交接清单;设备月租赁结算单等。 (六)对于租用的塔吊,外用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每周、每月的自检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 (一)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设备的完好、安全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转。 (二)负责出租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报检取证、拆卸退场和保险等工作。 (三)根据出租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及作业人员。 (四)在各类检查中,对机械设备本身提出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求,负责整改。 (五)遵守施工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设备器材科 (一)设备器材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定期检查项目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文明施工等情况,督促项目按搞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生产。 (三)认真做好设备租赁结算工作。 (四)设备器材科经常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五)应建立设备动态管理的数据库。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设备状况、使用地点等。 第三十一条 租赁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设备器材科解释。 1.4限额领料制度 一、限额领料以下列几个方面作为依据: 1、定额站制定的预算定额或本单位制定的材料消耗定额。 2、技术部门提供的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技术节约措施及各种翻、配样、配料表等技术资料。 3、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工长签发的施工任务书。 二、凡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都必须限额,如钢材、木材、水泥、油毡、玻璃、砖、面砖以及装修材料和贵重材料等。 三、限额领料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但一定要用料有核算,奖罚有依据,节超有分析,做到基础资料齐全,达到除低材料消耗,促进文明施工的目的。一般可采用以下形式: 1、分项作为限额单位,对施工班组实行限额领料。 2、以分部工程作为核算单位,考核项目材料成本降低率和三材节约率的完成情况,实行奖罚兑现。 四、限额领料程序: 1、技术部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节约措施。 2、由预算部门提供单位工程预算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材料预算表入工料分析表。 3、每个单位工程配备一名材料定额员(小的单位工程可以几个单位工程设一名定额员)。由材料定额员根据工长签发的施工任务书套用有关定额,签发限额领料单,交工地材料部门和施工班组料具员,进行发料和领料。 4、工地材料部门在接到限额领料单时,要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发料。 (1)审核有无工长和材料定额员的签单时,要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发料; (2)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 (3)审核套用的材料定额有无差错; (4)审核计算有无差错。 (5)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超限额用料,必须由工长提追加单,说明材料超耗的原因。并经主管批准,补签的限额领料单上,注明“超耗”的原因。并经主管批准,补签的限额领料单上,注明“超耗”字样,作为超耗数量的凭证。 (6)限额领料单随施工任务书按月同时结算。工程未完已领未用的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在结算的同时,工地材料部门应与施工班组料具员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7)上述手续完成后,立即进行材料节超计算,审核无误后,进行奖罚兑现。节超奖罚金额在材料成本中核算。 1.5关于下发小料加工及其他钢筋管理规定 根据设备器材管理制度,现制订钢筋管理规定如下: 一、每栋楼的小料加工原材料及其他钢筋根据工程进度必需提前7天把物资需用计划报到设备器材科。 二、小料加工单必须提前7天把加工单报到设备器材科;否则影响工程进度后果自负。 三、小料加工单必须有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完善、数量准确)否则器材拒绝接受。 四、小料加工材料送到每栋楼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小料加工场内没有及时送出的材料必须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钢筋有钢筋班组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超出损耗量按原价赔偿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七、所有钢筋场及小料加工场内的废料和短料等不能使用的必须及时清理到废钢筋收集池中。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八、所有班组从钢筋场使用钢筋必须经过设备器材科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领料。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文明奖罚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经蚌埠(皖北)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部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2、本制度由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分包管理主体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进行奖罚。 (二)、奖励条例 1、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发生警觉、告知和采取措施的,给予该班组或个人200-1000元奖励; 2、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及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班组、人员,给予200-500元奖励; 3、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长期遵守、认真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表现突出者,给予班组或个人500-2000元奖励; 4、所属单体被省、市、集团公司授予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给予该单体主要施工班组500-2000元奖励。 5、连续三个月内安全生产活动中,现场无较大安全隐患,进度、质量满足计划要求,文明施工规范,班组各项安全记录齐全,给予班组500-1000元奖励; 6、敢于坚持原则,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 7、在每月安全检查中,班组人员进退场登记及时,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齐全、有效,班组人员教育率达100%,现场无较大安全隐患,文明施工满足要求,日常安全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处理的,给予班组500-1000元奖励,给予负责该班组的施工员、安全员各500奖励; 8、引进和推广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 9、对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给予200-5000元奖励。 10、为消除火灾隐患或在火灾事故中积极扑救成绩显著的,给予200-2000元奖励。 11、发现他人违反本制度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反映的,对举报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三)、处罚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人次;未系帽扣者,罚款50元/人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作业,罚款100元/人,由器材科负责扣除;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绝缘手套、绝缘胶鞋、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人次。 2、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擅自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人次;班组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违者罚款100元/人;施工班组每月20日-25日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及上交本月人员花名册,不按时上交的,给予500元/次罚款,同时当月结算单不予签字入帐。 3、冒用他人上岗证或上岗证转借他人使用的,罚款50元/人次。 4、录用未成年工(指16周岁-18岁周岁),或年龄超过60周岁,或患有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及体检不合格者上岗作业,处500元/人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5、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短裤、背心、赤膊及其它有碍操作的,罚款50元/人次。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处20元/人次罚款。 8、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处200元/人次罚款。 9、距地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施工电梯安全防护门没有关闭的,对电梯司机罚款100元/次。 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连墙件、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等)、警示牌、警示标语、照明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10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擅自移动、损坏禁火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处责任人所在班组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在施工楼层、阳台板、窗台板等及其它高处物体临边放置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且未做防坠落措施的,处500-1000元/次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4、由高处向下抛掷建筑材料、工具、机具、杂物、垃圾等,处1000元/次罚款,损坏物料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5、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清理、整理,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5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200-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 16、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处500—5000元罚款。 1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39℃以上高温天气,工人高处、露天作业,处罚班组500元/次。 18、楼层洞口、临边未按要求进行防护的,罚款200-1000元/次。拆除孔洞防护盖板、临边防护栏杆等,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防护栏杆等及时恢复的,每处罚款1000元/次。 19、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视情节轻重处1000—200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施工机具、机械无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如搅拌机齿轮无防护罩、圆盘锯无分料器、挡板、电动机具未接PE线等)、机械破损、机械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现场机具违章使用倒顺开关、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等,处200-2000元罚款。 21、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搅拌机等,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每台200元的罚款。 22、现场起重机械各种限位、保险安全装置等失效缺失的;信号工、班组人员违章指挥及违反“十不吊”原则的(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罚款200—2000元。 23、塔吊、人货电梯、爬架、悬挑式脚手架等安拆作业期间须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控,安拆现场负责人须现场指挥,无指挥人员、监控人员,罚施工班组500-1000元。 24、塔吊、人货电梯安装后安装班组未申报,未申请验收,违章指挥擅自投入使用的,罚劳务承包人各500元,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25、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进入现场安装完之后,需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就使用的,罚款1000元;五级以上大风进行安拆、升、降标准节作业,罚款相关班组、人员1000元。 26、吊装作业无信号传递,指挥员无证上岗,每发生一项,罚款1000元。 27、现场的电气以及主要机械由专人负责,各班组未经允许不得随便乱接、开启使用,否则,处500元/次罚款。造成电气线路烧毁或机械故障以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所属班组承担。 28、电器、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机具等,未经验收通过而使用的,罚款劳务承包人200—20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9、吊篮未经负荷试验即投入使用;吊篮内施工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吊篮上,而不挂在二次保护绳上;吊篮内使用的电焊作业无防止打伤钢丝绳的措施;吊篮内使用的电源无防止人员触电的保护措施的,罚款500—2000元。 30、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设专人监控,无监控人员对施工班组罚款2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1、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劳务承包人每处罚款500元。 32、施工楼栋无施工通道,罚款相关人员500元/人。 33、卸料平台、脚手架等处材料堆放超载,塔吊、人货电梯运输超载的,处罚劳务承包人、司机500—2000元,造成机械故障以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34、乙炔瓶、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罚款200元。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或无防晒棚,未采取防倾倒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5、使用电气焊或明火作业须到安全科办理用火手续,将动火地点易燃物品清理干净、配备灭火器材、设看火人,如不按规定执行,由此引起火灾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6、动火后须确认无余火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离开,如不按规定执行,处500元罚款。 3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未配置消防器材的、警示标识,处100—2000元罚款;在其旁边吸烟动火者,处200元/人次罚款。 38、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明火取暖,违者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9、杜绝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乱拉电缆、电线等,不准随意移动(或破坏)电器设备,若发现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除没收外,并处200 -500元罚款,所造成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40、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得随意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41、现场各种机械要定人定机,非司机乱动用机械者,每次罚款100-300元;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都由专业电工操作,如发现电工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200元。 42、施工现场、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100元,并予以没收。电工应及时检查加班灯具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加班灯具和线路无人收集的,电工有权予以没收。 4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临时配电箱内控制设备附件应齐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箱内无杂物。箱内缺少附件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对电工处以50元罚款,配电箱内有杂物的,按其性质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 44、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的检查、维修、安装、接线等电气操作(包括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4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46、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检查记录资料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47、施工技术人员(区域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对现场安全隐患未督促班组整改的,罚款200元。 48、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准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会议及其他活动,缺勤者视为接受会议精神并按200元/次处罚。 49、施工现场(包括高处作业)材料堆放混乱,未堆放整齐或堵塞通道(电源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每处处罚200-500元。 50、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平、立网不连续封闭的每缺少一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罚款;架体竹笆片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层罚劳务承包人500元;竹笆片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51、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供电线路未实行三箱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现场配电箱、开关箱未加门上锁,电箱内电气开关不安规定设置、进出线零乱,未按规定设置末端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线不使用绝缘子,架空高度不符合要求,电线老化多处有接头破损或宿舍、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以及违反有关用电规定等,对个人或施工班组罚款200—2000元。 52、不服从门卫检查,乱闯门卫者,处罚施工班组200元/次。 53、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谩骂、威胁、打架斗殴的,对双方班组一律处2000-5000元罚款,并责令班组负责人对当事人予以辞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赔偿和责任均由施工班组自行处理并承担,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4、尊重和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威胁、谩骂、殴打项目管理人员,阻挠项目管理人员正常履职的,处施工班组5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加倍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5、偷盗扣件、钢管、钢筋、电缆、电线、机械设备等财物,数额低于500元(不含)的,处责任人5000元罚款,处责任班组5000元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数额高于500元(含)的,处责任人盗窃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处责任班组盗窃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6、破坏生活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处200-5000元罚款。 57、在项目部从事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的,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罚款500-5000元,造成损失及恶劣影响的,一切责任由施工班组承担,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散布谣言、制造事端,致使内部发生集访、群访事件,影响项目部正常工作秩序,处责任人所在班组5000-10000元罚款。 59、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进行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如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检查不合格,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班组500元—5000元罚款。 60、因安全存在隐患被下令停产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施工班组2000元。 61、对项目管理人员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指令不落实,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的,处罚施工班组500-2000元,并由项目部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行整改,产生的费用从原施工班组工程款中按双倍扣除。因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后果的由施工班组承担一切责任。 62、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屡纠屡犯或屡纠不改的,责令工区、班组停工整顿,并对劳务承包人处2000-10000元罚款,处工区负责人、单体施工员各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填写罚款单,当月直接从该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项目部人员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奖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条例所列处罚条款的奖罚资金由城建公司财务科单独立帐,作项目部的安全奖励基金,由蚌埠(皖北)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部安全科统一管理、使用。 2、蚌埠(皖北)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部各项处罚资金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3、奖励资金不足部分从蚌埠(皖北)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中提取。 1.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规范。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经济效益。 2、项目经理在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的同时,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相应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⑴、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员、安全员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行监督检查权。 ⑵、项目安全员,实行专人专职。项目经理在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同时,组建安全科,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⑶、项目安全员接受公司安全监察科和项目部双重领导。 3、项目部必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其基本要求是: 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⑵、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做好新进场工人,变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指定的培训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规定的期限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要登记齐全。 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⑸、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当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应当在交底书上签字。 ⑹、落实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验收管理制度,凡调进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完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新购买的机械合格证齐全,龙门架(井架)、塔吊、安全网、外脚手架、特殊架子(悬挑架、吊架),施工用电设施、装置等在安装搭设前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安装搭设完毕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设备搭设安装人员,操作人员参加的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组负责人必须在验收表上签署“经验收合格可以使用”的结论。否则应当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这类设备拆除时也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⑺、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工程项目要建立现场安全值日制度,开展日常安全巡查,组织定期安全检查。 4、工程项目聘用的临时人员都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对他们的身份证件和家庭住址、联系方法进行复印、登记,并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准安排上岗操作。禁止招用童工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和有毒有害作业。 1.3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施工计划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保证计划施工现场的控制,并按保证计划进行操作。 2、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组织、责任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 3、协调各工种、各班组的安全施工行为。 4、合理组织施工和生产,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的良好秩序。 5、在对施工班组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具有确保安全生产的内容,并负责督促分包方付诸实施。 6、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过程中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修正。 (1)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 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发生; (3) 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7、制订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机械装拆方案。 8、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监控和验收,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和措施,并做好“三废”治理。 (二)、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全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负责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三)、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质检科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搞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 2、对项目部的办公、生活临时设施严格按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把关。 3、对施工队、班组搞好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 4、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检查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 5、按照本岗位的分工,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安全生产贯穿与整个施工的全过程,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发现职工有违章行为的,应立即加以阻止,并及时纠正施工作业中的违章行为。 7、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做出技术鉴定。 (四)、设备器材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合格供应商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和控制。 2、调拨大型机械的配备、装拆和监督,控制现场机械的管理。 3、检查验收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4、收集保管合格供应商的各类资质证明和产品质保书。 5、搞好现场材料和能耗的节约及文明施工。 6、确保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供应。 7、发放现场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配件时,要事先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 8、加强对仓库人员的教育,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9、制定项目部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10、对一切机电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焊设备、车辆等,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的保险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转。 11、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做出技术鉴定。 (五)、核算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遵照规定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监督经费的合理使用,协助安全部门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协助安全科办理与业主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经济签证工作。 3、把安全生产列入经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4、负责在工程预算中计算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专款专用。 (六)、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进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殊工种工人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 督促生产部门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 负责办公场所的卫生和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安全科开展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项目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等工作,并管理相关的档案; 5、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6、负责安全卫生检查,对防暑降温提出预防措施并实施,负责对职工的职业病,中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7、负责生活区内部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对职工住宅负责维护修缮工作,严防倒塌,失火事故的发生。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1.4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推行项目安全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对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3、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尤其是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执行。 4、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制度的落实。 5、选择合格的作业队伍和作业机械,为施工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6、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使用制度。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0、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1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事故,组织配合事故调查。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2、督促施工计划科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进行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及时督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6、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方案,严格审查其中的安全管理等措施是否具备、可行。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劳务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三)、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或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跟踪实施。 4、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主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或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四)、项目主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负责执行总公司、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经费的计划和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 3、负责组织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竞赛、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中所需的安措经费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和核销。 5、定期参加安全大检查,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五)、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和城建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创建活动,编制并落实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计划,推动 “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等活动开展。 4、组织项目安全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根据城建分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做好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等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6、参与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实行监督、旁站。 7、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初步处理意见。 (六)、施工计划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年、季、月、旬施工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施工,保障安全工作与施工计划协调一致。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施工,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保障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3、组织编制或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案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并按原程序上报审批。 4、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负责安全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6、参加事故或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7、定期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8、参加或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七)、质检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到位。 3、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抓好质量的同时,兼管安全工作。 5、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要求把关,发现材料和施工工艺上的问题有权制止。 6、参加安全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八)、设备器材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 2、对租赁的设备,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字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机械、设备安全的具体意见,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6、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有关规定,产品合格,产品合格证等材料齐全。 7、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标识齐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8、定期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督促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九)、核算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监督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省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公司规定,每月(次)与分包或外协队伍结算工程款时,无安全部门对其安全情况认可的签字手续,应拒绝结算付款。 5、参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十)、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2、对职工(含临时工、外协队伍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考核。对新工人(含临时工、外协队伍员工)要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3、负责执行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和项目经理通报情况。 4、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员工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5、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监测有毒有害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6、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及卫生。 7、负责项目部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8、负责项目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9、负责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搞好生活设施的环境卫生。 10、参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十一)、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宣传贯彻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如实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 5、参加编制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并对其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员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8、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9、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按安全奖惩条例提出处罚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10、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和上级要求上报的资料。 11、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二)、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协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协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订手续,并对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协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结合工程实际,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协队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及时派人按规范要求做好四口五临边、电梯井、人货电梯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参与验收检查工作。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检查工程质量和抓质量的同时,要关心安全工作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到位。 3、对班组落手清工作进行检查工作,同时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对表现差的班组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参与项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参与项目部在安保计划运行后进行可行性评审。 6、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7、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要求把关,发现材料和施工工艺上的问题有权制止。 8、在平常的施工过程中考虑到施工方面的环境因素,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9、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设备器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把好安全设施材料质量关,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合格供应商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2、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督促分包单位施工落手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安全生产保证文件中要求,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督促分包单位更新替换。 4、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油漆、乙炔、氧气的储存规定。 (十五)、核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核算管理。 2、对安全生产的奖、罚款按规定落到实处,并及时进行核算。 3、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在工程预算中计算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费,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 4、把安全生产列入经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十六)、施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定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要检查安全警示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在安全状况下进行施工。 4、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前讲话,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对本周安全情况进行讲评,布置下周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负责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 1.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 伍万 以上的设备、火灾、爆炸和交通事故; 2、千人负伤率不大于 6‰ ; 3、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4、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5、确保省级安全质量标化示范小区 创建目标。 二、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措施 1、在项目开工之前,上海(蚌埠)微电子科技园(一期)EPC项目部与城建分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城建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内容进行奖罚。 2、项目部各科室、各班组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在项目开工之前,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按规定每月定期进行考核。 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分解表 1.6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及目标的完成,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科室、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目标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各科室、各班组人员。 3、考核程序:项目经理由城建分公司进行考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各科室、各班组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每月月末定期进行一次考核。 5、考核依据: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按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中内容进行考核。 6、考核办法:由项目经理根据各级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采用现场检查与内业资料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表》进行打分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分数85分以上的(含85分)为优良,考核分数75-85分的(含75分)为合格,考核分数70-75分的(含70分)为基本合格,考核分数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7、奖惩兑现 考核结果达优良的,当月个人效益工资系数增加系数0.2;考核结果达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当月个人效益工资系数减少系数0.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月个人效益工资系数减少系数为0。 1.7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检查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及施工计划科负责人、设备器材科负责人等。 二、安全检查形式 1、定期检查 ①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②安全员每日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③班组长每日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开展一次班前安全讲话,对班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不定期检查 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不同时期、不同要求,不定期对所辖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不定期安全检查。 3、专项检查 对涉及到塔吊安拆、施工电梯安拆、起重吊装、基坑支护与降水施工、脚手架搭拆、临时用电安装、模板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的项目施工要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全员等随时开展专项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①、包括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以及夏、冬、雨季期间施工的安全检查。 ②、项目经理每次至少组织一次该项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复查 1、安全检查记录 (1)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和水利、交通等行业检查标准执行,用其评分表。 (2)各类经常性检查及季节、节假日检查情况可记录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上。 (3)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的检查记录在“项目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并记录在当日的安全信息日报上。 2、隐患整改、复查 (1)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间、复查人员,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2)被检查的班组或个人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检查部门或人员进行复查。 (3)检查人员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员要签名,整改合格才能销案。如整改不合格,应责令被查项目暂停施工继续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安全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七、责任追究 对安全检查制度不履行或履行不够,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应从严、从重处罚。 1.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1、工地所用的新工人及计划外用工入场时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2、项目部主要对其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内容为: (1)、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2)、项目(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班组长主要对其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公司级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由城建分公司安全科组织培训。 三)、各班组必须坚持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对班组成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对近期作业任务中可能出现或肯定会遇到的各类安全难点,交待防范措施和注意要点,做到安全施工。 四)、有午收、秋收、春节、十一等有关节日的前后,均由项目安全员再次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以提醒操作人员,无论在任何时期,只要在现场操作都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彻底消除思想麻痹松懈情绪。 五)、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大家都要了如指掌。做到现场防护到位,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佩戴齐全。 六)、对工程将收尾阶段时,要加强对工人进行不少于二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因此期间项目上对工程防护的部位要进行各项防护设施拆除。如果拆除再加上后期工人思想情绪不稳定,由此对工人还要进行强化安全教育。 七)、对项目管理人员应利用管理会议的时机,针对工程进度状况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并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八)、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司机等特种作业,由设备器材科、安全科配合综合办公室进行培训取证。 2、凡经培训发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本单位的综合办公室必须登记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在册。 九)、建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师资库。 1、对口联系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的安全生产专家,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对口安全培训教育服务。 2、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专家库,培养自己的培训教师队伍,为项目日常安全培训工作服务。 3、项目组织安全培训的授课费,按600元/天标准支付,由财务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4、安全培训经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开支。 1.9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 2、责任与分工 参加编制、审核、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承担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各技术部门报项目部总工室、施工计划科、安全科备案。施工计划科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及作业指导书。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在工程开工之前,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并会同相关人员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2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3.3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计划科人员负责编制,并由项目总工审核,经城建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3.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应当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或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城建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报总公司,总公司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设备管理)等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总工程师签字盖章同意后,返还城建分公司,作为施工服务和检查依据之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它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采用“四新”等工程。 3.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聘请专家组对其进行论证,项目部应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经总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3.6 在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引进技术设备时,由推广或引进的部门、人员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城建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批准、备案。 3.7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名称、项目的确定和经费的来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项目部总工、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各所属工区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情况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部门、人员罚款(若城建分公司不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致使无目标和检查依据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其罚款)。 1.10安全生产自我评价制度 一、评价目的 安全评价是针对项目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项目在生产运行期间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二、评价依据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条文的要求,组织全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按照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的有关规定作出项目的自我安全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 结合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国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按照《标准》中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项中的20个评分项目和安全生产业绩的4个评分项目进行整合,重点对以下13项进行施工现场评价。 (1) 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正式文件和传阅记录,必须有上级部门审批。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是受控文件,且有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有经过项目发放记录。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内容必须明确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执行,不得逾越各自管理权限。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和项目要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同时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 (4)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按照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资金计划,保留落实资金的各种单据备查;将实际发生费用汇总报分公司,现场留存单据。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对全体人员分工种、分季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被教育人员签名,不得伪造代签。 核查职工教育卡、安全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复印件附后),节前节后安全教育记录、新进场工人教育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定期月或季度)、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 安全用品采购 安全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等。 项目分包单位采购安全用品时,必须在企业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地方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采购时应收集提供安全用品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材料和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将其附在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上。 (7) 分包管理 检查公司以受控文件方式公布合格分包方名录,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评价记录、项目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分包方的安全职责和落实情况资料、分包方开展安全活动资料等。 (8) 施工过程控制 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基础、主体、装饰等分部,土方、桩基、脚手架、模板、钢筋、砼、塔吊装拆、物料提升机装拆、外用电梯装拆、砌筑抹灰、墙面石材、人工拆除、防水等分项,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瓦工等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签字确认,不得伪造代签。有分包的还要核查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核查现场安全设施移交表、三级动火许可证及模板、外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拆除申请表等资料。 (9) 危险源控制 应对危险源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控制针对性应急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检查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10) 事故应急救援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涵盖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报告程度、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准备及设施、人员基本救治方法、事故调查处理等建议等。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检查。 (11) 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 按照提供项目安全检查汇总表,核查项目安全检查日记、安全检查记录,包括行业管理部门或公司对现场的安全检查记录。项目检查类型应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施工用电、大型起重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同时对应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罚款通知书。 其他需检查的项目安全检查资料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架、提升架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含计算书);井架(龙门架)搭设、落地操作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的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验收单;施工机具验收单;基坑支护验收及监测记录;洞口临边防护验收记录等。 (12) 安全改进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执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价。现场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安全整改汇总和纠正措施执行回复等资料。 (13) 安全资料收集 项目应建立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定期评价更新。要保证对新颁布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行业规章制度、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及时获取的有效渠道。 安全资料分类装订,统一格式,需签字部分不得代签。 四、出具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包括:自查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1.11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 一)、总 则 1、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工作,财务科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拨、核算、审核工作。 2、项目部领导班子负责协调安全生产费用有关重大事宜。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3、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和核算,项目列入的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必须由项目安全科长签字确认,否则,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科目。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范围 1、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按照本工程造价的2%计提安全费用。 2、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检查和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投入费用中列支。 三)、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使用、报销、核算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每年的12月底,项目安全科会同施工计划科、设备器材科等部门,根据项目生产计划共同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城建分公司安全科审批。 2、项目安全科每月月底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报表(按项目清单编制,附相关凭证)及下月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会签,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城建分公司安全科(投入项目、用途)、财务科审核。编制月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要确定使用项目,金额、完成时间和使用责任人。如果计划所列的项目考虑不周有漏项的,可补办计划。 3、项目财务科收到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报表后,在7日内对使用报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并对所列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没有按计划使用的,不予报销。 4、项目部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经办人员应先将安全生产费用原始凭证粘贴整齐,由使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核、确认,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报销并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科目。经办人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报销凭证复印件交与项目部安全科留存。 5、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在审核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发票后,应及时将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按类别填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同时每月与项目部财务科对账,填写安全费用汇总表,季末上报分公司安全科审核。同时季度末28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上报分公司安全科。 四)、各科室职责 1、项目经理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实施,并组织财务、安全科开展安全费用核算管理工作。 2、项目部财务科负责安全费用核算,负责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凭证管理 ,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畴的资金要求报销人员必须按安全生产费用报销,同时按月与项目部安全科进行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账户核对。项目部财务科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留取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的开支。 3、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编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负责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统计,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发票和自制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收集整理月份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发票和自制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并上报城建分公司安全科、财务科审核。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障施工生产的安全进行。 4、项目部施工计划科在审核有关方案时负责审核实施相关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实施的资源等保证措施;并督促项目部相关部门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的有效落实。 5、项目部设备器材科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购置费用计划的审查,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 五)、安全费用的管理 1、项目部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或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五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或合同书,列明安全费用支出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会签,留存分公司安全科、财务科备案。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来源于当期计量收入和业务收入,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计量收入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应急救护、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3、安全费用财务科应当以项目部为单位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4、安全费用如因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足,项目部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城建分公司安全科长批准后方可以增加。 1.12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3、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4、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5、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6、已办理投保手续的,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7、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1.1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购置和租赁管理 1、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大型及特种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严禁购置和租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3、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4、项目部设备器材科、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 二)、 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管理 1、特种设备(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下同)在安装、拆除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安装和拆除,相关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特种设备在安装和拆除前必须有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并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安装、拆除工作。 3、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时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安装、拆除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三)、设备进场检测验收管理 1、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新进场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设备器材科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管理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2、设备要专人专机,严禁其他人员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保养、调试工作,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设备运行过程中要听从施工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5、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应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应该留有文字记录。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1、班前检查 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不定期检查 (1)、项目设备主管不定期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如暴雨、大风、大雪等),项目分管设备领导或调度要召集相关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 3、定期检查 安全员每月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六)、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与配合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7、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2)、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3)、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4)、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6)、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7)、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8)、电器设备、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9)、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10)、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11)、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1.14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劳保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了本规定,项目部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必须按规定执行: 1、建筑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安全帽、安全带、交通防护服、防滑鞋、绝缘鞋、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手套、电焊护目镜、面罩和劳保用品等。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采购计划,按人员进场、施工进度情况提前购置。 3、项目部在自行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向经销商索取有效的“三证一票”,(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签定证、专用发票),并复印存档。 4、严格执行防护用品进场验收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产品流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坚决取缔销毁。 5、经验收合格后的防护用品,项目部器材科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个人使用和公用性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6、项目部应教育和监督职工在上岗时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公用或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维护和管理。 1.15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制定班组活动制度如下: 1、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检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2、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3、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做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做好记录,做好签字手续。 4、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上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安全科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5、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 1.16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按规定持证上岗。 2、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4、 各项临时设施、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置。 5、 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 (1)、工程概况牌;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3)、文明施工牌; (4)、安全生产牌; (5)、消防保卫牌; (6)、施工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应分隔开。道路应坚实畅通,场地应保持整洁平整,无积水。 7、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应规范、齐全、整洁、醒目。 8、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和减轻施工扰民。 9、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应定期清除并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非垃圾存放处区。 10、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废弃物,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1、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准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环境。 12、生活卫生 (1)、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设置生活、办公室设施。建立健全工地各项卫生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2)、施工现场应设置冲洗式的厕所和卫生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 (3)、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水供应点、更衣室和其它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4)、施工现场食堂,必须按照有关食堂卫生规定,确保清洁卫生规定,确保清洁卫生。 (5)、职工宿舍应建设牢固,设置纱窗,整洁通风。设置单人或双人床。 (6)、施工现场应设医疗室、文化娱乐室和浴室。 (7)、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17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防止灾情继续恶化,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若是因抢救工作而需要移动现场的,则一定要做好明确的标志或拍照后方可移动。 2、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材料如实上报一份备案。 3、重伤或死亡事故则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项目各有关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各种方便。 4、对于各类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人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1.18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项目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提高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救援组织的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实施 (8)、《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国务院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12)、《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04 (13)、《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QB AHSL SC--2009 (1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0) (1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项目生产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群体急性传染病、化学危险品伤害、施工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触电等)、环境污染事件等。 4、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的应急预案体系分为: 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和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包括坍塌、水灾、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爆炸、火灾等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的制定机构;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相关科室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预案的其它内容。现场处置方案经审核批准有效。 5、应急工作原则: (1)、“以自救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当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以最快捷的方式对事故中受伤者进行救治和安置,确保救援人员不再受到伤害,减小事故损失和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影响。 (2)、及时报告原则:在项目范围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所属分公司或归口管理部门报告(30分钟内);有关部门接报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立即报告工伤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伤事故应急指挥部接 报后,应立即报告最高管理者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标准:一次死亡人数1人或 1人以上或一次受伤人数超过3人) (1小时以内),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紧急救援原则:确认项目范围内发生工伤事故的消息后,公司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4)、依序替补原则: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及办公室、各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的现象。 (5)、保护现场原则:工伤事故发生后,从事故单位到参与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及现场人员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与义务。因抢救伤员和防止扩大事态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记录和标识工作。 6、项目危险性分析 项目主要施工包括: 从业的危险岗位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厂内驾驶等(具体见特殊岗位清单)等,涉及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包括起重机械、垂直运输设备、铲运机械、混凝土机械、生产专用车辆等施工机械等。涉及的化学危险品有氧气、乙炔、汽油、柴油、香蕉水等。 7、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8、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项目经理、项目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项目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成: 指挥长: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安全科长 成员:核算科,施工计划科、办公室、财务部、质检科、设备器材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 工伤事故应急分工负责有关应急处理工作如下: 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令传达和信息传达与处理等工作。 ②、施工计划:项目施工科长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调查指挥长,项目经理任副指挥长,负责事故情况的调查、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处理建议工作;收集、汇总调查材料并向领导汇报情况;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事故。 ④、善后处理组,由财务科长任组长,负责人员安抚、慰问、补偿和应急资金保障等工作。 上述办公室和各组长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同时可视工作需要,抽调一定数量的其他工作人员。 9、信息报告和处置 (1)、事故发生后按照及时报告原则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值班电话:15605520667 11、应急处理程序 : (1)、现场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如抢救伤员、加固现场危险设施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4)、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 (5)、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机动预备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7)、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和现场情况按规定上报,并根据领导的批示,逐级传达。 12、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调查事故原因,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凡属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关部门要按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根据职能分工,抽调力量,协调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13、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4、培训 项目在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后应编制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5、演练 项目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后应对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范围、内容、组织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不适应部分及时予以修订或调整,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执行性和实用性。 16、奖惩 (1)、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将协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9 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1、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患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2、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3、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4、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5、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交底,施工员向承担施工的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安全科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四)、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履行签字手续,记录在案(时间、地点、交底内容、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交底书一式三份。 (五)、对重要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做好记录内容。 (六)、对模板安装拆除、外脚手架搭设的交底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其施工员及相关班组长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七)、杜绝施工现场无交底而先施工的不良现象,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坚决予以制止,并队相关人员处罚。 (八)、对雷雨期间、节假日前后均应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以预防各类工伤事故发生。 1.20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1、为全面、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2、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会议议程、文件发放、会议记录,并在3天内形成会议纪要,由项目经理签发后,发送有关各方签认。作业班组安全会议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 3、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科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部安全小组成员、施工班组长及其它有关人员。所有与会人员均需签到,安全科负责监督。作业班组安全会议由班组长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包括班组所有作业人员,留存会议签到记录。 4、项目部每次召开安全会议之前,应提前向参加会议的人员发出通知或邀请,并说明会议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 5、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日常安全会议可以随生产调度会一起召开),特殊情况或公司专题活动开展部署,可随时召开。 6、会议内容 (1)、前一阶段安全工作总结 (2)、通报现场存在的问题 (3)、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 (4)、专题研究和分析安全施工动态,解决存在问题,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7、对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的人员和不组织召开班组会议的班组,将按照项目相关制度处罚。 1.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项目现有业务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有:电工、焊工、起重工、司索工、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塔吊、龙门架、人货电梯、汽车吊、等)操作人员、特种设备安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基本要求 1)、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年龄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作业。 5)、了解作业环境危险源,掌握避防知识。 6)、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靴等。 7)、遵守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服从领导指挥。 8)、可拒绝无安全防护和违章指挥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的复证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1.22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为确保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操作场所安全,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 (一)、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n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4.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二)、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3.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三)、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1.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3. 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 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四)、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1. 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 2. 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五)、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1. 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2. 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3. 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六)、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1. 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2. 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3. 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4. 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1.23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匠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公司级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烘、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l、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对存有危险牺牲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色标,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50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处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八)、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班组在动火一周前,填写动火申请表和上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焊工在申请单上签名,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城建分公司总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责任区域施工负责人在3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区域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区域施工负责人、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单,在1天前提出,经区域施工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安全员审核,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方可动火。 1.24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盗和破坏活动。 2、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工程竣工及时收回多余材料。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或移作他用。 7、施工现场食堂现金、票证要专门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妥然保管。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9、公司和各分公司基地都必须配备门卫值班人员的领导,公司质安处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10、对基地内的一切建筑物资、设备的数量、规格进行查对,符合出门单的准予出门,凡是无出门单或者出门单不符的,门卫有权暂扣。节假日和下班以后,原则上不准物资出门,如生产急用,除了必须有出门单据外,经办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证件,向值班门卫登记签名。 11、个人携带物品进入大门,值班门卫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不得拒绝。凡合同期满或提前离开本公司。人员以及调整到其他办事处基地住宿的人员,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出门,必须由办事处和公司有关部门的出门手续,值班门卫才能放行。 12、门卫值班人中必须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章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 13、提高警惕,对职责范围内的地区巡视、勤检查,防止发生偷窃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14、夜间值班的门卫要将报警器插入电源。 15、外单位人员进公司和基地联系工作可探亲访友,必须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同意后可连入,夜间访友者必须在晚上十时从前离开。 16、外单位车辆不得在基地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17、门卫人员要认真及时做好报刊、杂志和信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发放工作,不得遗失,严守秘密。